生态文明看凉山②从四方面着力 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2023-08-2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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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2023年凉山州生态文明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在西昌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以来,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凉山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压紧压实各级环保责任,不断健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修订完善《凉山州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出台《凉山州强化重大目标考核结果运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实施《凉山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质效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不断优化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2022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7.8%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均居全省第三位;全面巩固水环境质量,全州24个国省考断面、53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2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坚持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不断夯实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本底。厚植绿色生态本底,2022年,完成营造林建设51.26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23个百分点、达52.16%;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提高0.01个百分点、达86.21%,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推动生态价值转换,2022年森林康养实现直接效益4.94亿元、拉动服务业创收数十亿元;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共审批、备案环评1921个,总投资1172亿元。

坚持创新优化环保监管举措,不断提升全州环境保护治理能力水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在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全州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72件,生态损害赔偿金额4219.7万元,名列全省前茅。2023年出台《凉山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中开展劳务代偿的暂行办法(试行)》,建立“赔偿+代偿”补偿机制,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此外,尾矿库信息化环境监管模式在全国作经验交流,环境应急能力覆盖攀西地区。

据了解,下一步,凉山州将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政治责任,进一步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美丽凉山建设,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州植厚绿色根基、筑牢生态支撑。

记者:阿比伊木 邢洪涛  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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